发布者:chenjy1234 律师|时间:2022-06-06|45人看过
在行政处罚法中,一般违法行为的追溯时效是2年,而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追溯时效是6个月,也就是说在两年或者六个月内行政违法行为没有被发现,那么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再处罚违法行为人了。比如在治安管理领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的后,在第六个月第零一天被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了,公安机关也不能依据录像内容去处罚违法行为人;或者某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不能对某公司2年前的违法投放广告的行为进行处罚。但这里有两个例外,第一,如果违法行为是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是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就比如刚才举例的某广告公司两年前投放广告,一直投放到去年才停止,那么它的追溯时效是从一年前开始计算,并没有超过2年,那么市场监管局还是可以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第二,新的《行政处罚法》第36条,区分了一般违法行为和重大违法行为,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时效延续了原来2年的规定;而对于重大违法行为,即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时效延长至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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