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海飞 律师|时间:2021-07-15|76人看过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一名男子向妻子承诺“出轨即赔50万元”,还写下五份保证书,但最终多次出轨,夫妻双方离婚。
据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情简介,这对夫妻育有三个子女。2008年的一天,女方的闺蜜哭诉称,男子酒后对她动手动脚。为求得女方原谅,男子立下第一份保证书。
然而,在2016年男子又出轨了,被妻子发现后,男子立下第二份保证书,其中有一条明确写道,以后不可以再出轨,如有出轨行为向女方支付50万离婚费用。
然而,这份保证书依然没有任何作用。2019年,男子再次出轨,并出具了第三、四份保证书。插足他们婚姻的第三者也向女方立下了一份保证书,表示与男子从此断绝来往。
五份保证书还是没能挽回已经破裂的婚姻,两人最终还是离婚了。
女方将五份保证书提交至法院,要求男子支付50万元离婚费用,这一要求被男子拒绝。
法官认为,男子与第三者的微信聊天记录、女方与第三者丈夫的聊天记录,以及保证书等证据足以证明出轨的事实,男子为婚姻中的过错方。法院根据男子的过错事实和民事侵权损害赔偿金的确定原则,以及当地社会经济水平、对方当事人的承受能力等,酌情确定男子支付损害赔偿金20万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三) 实施家庭暴力;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 有其他重大过错。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