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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霸座”说不!

发布者:简花 律师|时间:2022-07-21|13人看过

“高铁霸座案”判央视报道不侵权?法律为正当舆论监督“撑腰”基本案情:罗某在火车上无故霸座,拒绝配合列车工作人员开展检查,并现场发生争执。中央电视台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罗某认为央视的报道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一审法院以央视报道客观、真实,不存在过错为由驳回罗某的诉讼请求。罗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罗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罗某乘坐火车时,在其所持车票对应车站并未下车,而是擅自更换车厢并继续乘坐。在被列车乘务员发现后,罗某拒绝补票并拒绝配合乘警开展检查,过程中与列车长和乘警发生争执。央视在对罗某隐名并对其面部进行马赛克处理后,在栏目中对该事件进行报道。罗某认为,央视的报道是对其的诽谤,侵犯了其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央视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裁判结果:审理法院认为,央视作为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是其重要职能。央视对整个事件的报道客观、真实,对罗某的评价中并不存在侮辱、诽谤性的语言,并最大程度地保护了罗某的隐私。罗某社会评价降低系因其自身不当言行所致,与央视的报道行为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代表点评:针对罗某乘坐火车“霸座”被依法处罚的事实,我认为,央视作为我国重要的新闻媒体机构,客观准确报道涉案事件,在报道中也对罗某进行隐名、打马赛克处理,属于正常的依法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倡导遵纪守法、文明出行!在法治社会中,构建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广大旅客、运输企业共同的心愿,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我们铁路部门将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倡导旅客文明出行,对极少数旅客的不文明行为,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并依据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将这些旅客纳入严重失信人名单。我们吁请广大旅客坚持诚信乘车、文明出行,共同营造美好旅途。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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