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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

发布者:邓爱军 律师|时间:2022-04-08|38人看过

定义

产假工资,是指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的劳动报酬。

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一般来讲实践中分两种情况:

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若生育津贴低于其本人工资的,用人单位应补足其差额。如果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照发原工资。

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

《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第7条、第8条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项

 

实践中的关键

1 缴纳了生育保险时的产假工资

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由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 未缴纳生育保险时的产假工资

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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