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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例

发布者:易玲 律师|时间:2022-09-03|0人看过

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受托方“技术欺诈”的判断标准——钦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某大学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吴丁亚律师提示裁判要点:1.对于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受托方欺诈行为的认定,应区分技术开发的不同阶段,以合同签订之时的已知事实和受托方当时可以合理预知的情况作为判断其是否虚报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标准。 2.技术开发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设备的相关费用,且技术开发成本仅是决定技术开发合同价款的因素之一。 3.关于是否向规模化工业试验项目投资的判断,尽管离不开对技术和项目的理解,但本质上仍是一种商业判断。吴丁亚律师提示,磋商阶段,技术方应确保其所提供技术并非虚假,所做规划未有不实;但项目产值的估算、项目成本的核算、项目利润的预测等商业分析,应由投资方完成。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该文章已同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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