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明您的情况
在线预约
发布者:刘细梅 律师|时间:2021-09-14|106人看过
从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南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0739-721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