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曾良盛 律师|时间:2020-11-04|129人看过
一、非举债方应尽量避免在大额债务协议书上签字
二、避免使用自己的资金账户和债权人产生交集
三、避免经济上过于依赖配偶方的支持
四、避免在借款前后购置大宗财产,如房屋、高级轿车等
五、尽量避免直接参与配偶公司的经营或挂名配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六、在夫妻分别财产制下,应在双方借款合同成立前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披露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的信息
七、积极举证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
八、在和对方订立离婚协议时,对夫妻共同债务以及谁来承担予以明确
九、通过购买大额保单隔离个人财产
十、设立家族信托,隔离家族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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