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岳东 律师|时间:2020-02-18|228人看过
1、疑难重症,诊断不明延误治疗造成严重后果。
如宫颈癌、卵巢癌;
2、急、危症,诊断不明死亡,如宫外孕破裂、卵巢囊肿坏死破裂、围术期高血压综合征等;
3、急、危症抢救过程中死亡,如各种原因的产科大出血、羊水栓塞、子痫;
4、漏诊合并内科疾病,在待产、分娩过程中,产褥期内科疾病恶化或死亡;
5、计划生育手术操作造成并发症或意外;
6、助产过程发生并发症或意外;
7、妇产科手术并发症或意外;
8、妇产科药物对妇女、胎儿的副作用;
9、妇产科诊疗措施影响患者生育、性生活;
10、胎儿产伤,新生儿疾病或意外;
11、妇产科诊疗措施对妇女的心理、精神影响;
暴露妇女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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