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冰彬 律师|时间:2020-05-09|120人看过
唐某与袁某离婚纠纷
案件概述
女方唐某称,女方、男方于2001年经人介绍相识,××××年××月登记结婚,××××年××月××日婚生子袁瀚成出生。
婚后男方对女方猜疑心过重,不管任何事情都持怀疑态度,连夫妻之间最起码的信任感都没有,这无疑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其次男方脾气古怪常常用刻薄的话语伤人,让女方无法忍受,更有甚者,女方在医院做手术后回家休息,男方不但不对女方进行护理,相反还殴打女方致其眼睛充血水肿,软组织损伤,从而导致夫妻感情荡然无存。
女方为解除这名存实亡的婚姻,特具状诉讼,恳请法院依法判令女方、男方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法律分析
认为,女方、男方2001年相识,在相识约二年后结婚,并生有一子,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由于双方因性格女方因,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影响了双方的夫妻感情,但其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现女方起诉要求与男方离婚,理由不充分,依法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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