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罗伟文 律师|时间:2021-01-05|87人看过
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协议。
一、 地块坐落及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面积为: 亩的土地租赁给乙方,具体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用于建筑工程临时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为2年自2020年05月12日起至2022年05月11日止,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且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
三、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2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2020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1日年度土地租金12000元整。
剩余租金12000元,乙方在2021年5月12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
且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甲方有权收回。
2、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
3、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4、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4、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5、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
6、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7、在本协议解除后乙方须将该土地恢复原状。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3、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合同签订地为:河北省灵寿县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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