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在线预约

>

农民工群体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发布者:尹柔 律师|时间:2021-03-01|154人看过

      春节假期的结束,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返回工作岗位,而这一群体很大程度上活跃在建筑工程领域,包工头是我们比较常见的用工形式,但是因包工头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因此农民工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我们一起来探讨:     1.报酬风险。

我们知道建筑工程是根据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的,而到年关未必到工程款支付节点,这样就会存在农民工拿不到报酬的可能,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农民工权益,但如果遇到包工头“跑路”等情况,就会比较麻烦。

     2.事故风险。

因为农民工是跟着包工头打工的,而包工头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故无法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一旦出现事故,就会比较被动。

     为了有效规避风险,我们需要弄清楚以下几点:    1.清楚知道工程的发包方,这样出现争议可以越过包工头直接找发包方。

    2.了解转包方,涉及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的,转包方或分包方需要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这样出现工伤事故,可以向其索赔。

    3.出现人伤事故,切记一定要打120和110,这是固定出事地点和经过的有效方式,他们的出警或出勤记录 可以作为后续谈判的筹码。

    4.要有信得过的伙伴一起。

如果出现事故,没有信得过的人帮你,可能会出现不利局面。

    5.出现人伤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必经程序。

(仅供参考)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南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0739-271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