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曾莎莎 律师|时间:2020-11-19|131人看过
在转租合同中由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向承租人索赔。
这是由于转租构成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即在承租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不涉及原出租人,原继续。
这样,实际上形成了两个同时有效合同,即原租赁合同、转租合同。
由于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没有直接的租赁法律关系,他们共同的对方是承租人,当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时,虽然侵犯了出租人的物权,但是,按照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该物件在租赁关系成立期间归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负有妥善保管该物的义务,出租人应向承租人索赔,而无权直接向第三人索赔。
当然,承租人在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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