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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业用地转让相关的税费标准

发布者:郑贴侨 律师|时间:2022-05-27|25人看过

一、出让方税费

(一)增值税1

---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应交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土地使用权的原价)÷(1+5%)× 5%2

---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增值税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 9%3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应交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土地使用权的原价)÷(1+5%)× 5%4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应交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3%)× 3%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应交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7%、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0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02

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四)企业所得税

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期间费用、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二、受让方税费1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2

---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5%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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