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炳善 律师|时间:2020-11-26|459人看过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因拆迁安置问题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不能到法院直接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所以,人民法院对于双方没有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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