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仇雷 律师|时间:2020-11-16|164人看过
案情简介:
王栋和张雪是一个村的邻居,从小就在一起玩,可谓是青梅竹马,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慢慢发展为情侣关系。
最让张雪引以为豪的是,王栋从小就被称为村里的小霸王,超级能打,和他在一起,张雪觉得自己很有安全感。
两人22岁的时候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就结婚了。
起初,张雪觉得自己很幸福,后来慢慢发现,王栋整天在外面惹是生非,很是不消停。
2015年3月8日,王栋惹出了大祸,他在与人争执的过程中,将邻村的刘斌打残了。
检察院指控王栋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诉讼过程中,刘斌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栋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5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斌15万元。
考虑到王栋坐牢后,自己要独自抚养孩子,为了给孩子和自己今后的生活留有更多的保障,张雪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张雪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律师点评:
对于夫妻来说,在不离婚的条件下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理由已经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明确规定为:“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两种情况。
从“立法”技术层面看,该司法解释在列举了上述两项“重大理由”后,没有兜底性条款或者采用“等”字,以给适用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掌握的余地。
因此,在不离婚的情况下,通过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掌握适用条件,不得擅自扩大适用范围。
故在夫妻一方故意犯罪,且需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支付巨额赔偿金的情况下,其配偶出于为自己包括未成年子女保留更多的财产的目的,诉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了张雪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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