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周勇 律师|时间:2021-11-30|109人看过
一、居住权被多数老年人关注的重要内容及主要适用的场景
(一)在遗嘱纠纷案件中,居住权的设立主要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房产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分割,分别进行安排。
大致以下有两种情况:
1.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孙辈与被继承人的生存配偶分别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居住权。
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夫妻再婚后并未孕育子女的家庭中。
例如,张三和小芳再婚组成家庭未育有子女,张三将其个人房产留给其子张小三继承,同时遗嘱要求小芳和其女小红享有房产的居住权。
张三可在遗嘱中写明“现小芳与小红居住的房屋由小芳和小红居住至小芳改嫁之日止,如果小芳不改嫁,可居住到生命最后一息”。
2.子女共同享有或者孙辈单独享有所有权,但被继承人的某一位子女单独享有居住权。
此种情形通常由于被继承人的某个子女因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得到生活上的帮助,但被继承人又不愿意让该子女单独继承房屋的情况。
例如,张甲的长子张小甲患有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张甲将房屋遗赠给次子张小乙,并在遗嘱中要求“长子张小甲对此房屋享有居住权”。
(二)在赡养纠纷中设立居住权,情形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以法院判决的方式要求赡养义务人向被赡养人提供房屋予以居住。
例如李四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将李小四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并将李小四的某间房屋提供给李四居住,法院予以支持。
另一类是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将提供房屋居住权作为赡养义务的内容。
此种情形下,当事人通常会通过赡养协议约定为父母提供住房居住。
例如张三和小芳是一对老夫妻和他们的子女张小三及小红协议约定“父母居住的房屋由张小三和小红一年一轮换提供,且房屋被父母居住时不得转让和出租”。
当然此种协议不仅可以由当事人自愿达成,也可以在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居委会的调解下签订。
(三)在分家析产纠纷中,通常由当事人以分家协议的形式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子女所有,但老人依然对房屋或者该房屋的某个部分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
例如,父亲张甲与其子张小甲和张小乙约定,房屋由张小甲继承,张甲享有房屋的居住权。
与赡养相区别的是,这里的居住权不仅可以为父母设立,还可以为父母的兄弟姐妹设立。
二、知识点小结
我国一直以来都在为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而奋斗,努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实现人民生活幸福。
近年来我国房价仍处于缓慢上升的阶段,即使政府推出廉租房、公租房等政策,但因覆盖群体范围狭窄,许多居民不符合廉租房、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同时又负担不起经济适用房,陷入无房可住的尴尬境地。
引入居住权概念后,未来或许可以尝试由国家保留房屋所有权同时赋予居民居住权,让居民有房可住,实现房屋利用最大化,保障民生。
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养老的问题日益成为人民关注的焦点。
居住权的提出,使得老年人不仅可以在子女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时基于债权请求赔偿,还可以选择基于物权去对抗第三人,保障老人的居住权,解决最基本的居住问题,稳定社会关系。
三、补充案例
老张已近古稀之年,夫妻和顺、儿子张某能干、儿媳李某孝顺、孙子小张学业有成,本是其乐融融的一家人,谁料想厄运悄然而至。
老张的儿子张某在为所属村安装天井玻璃时不慎坠落地面,当场死亡。
一时间,老张夫妇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欲绝;李某和小张骤失家庭支柱,痛苦难当。
张某生前留下的房产一直由老张夫妇居住。
张某和李某分得的安置房还在建造过程中,所以张某、李某、小张一家人一直租房居住。
张某去世后,按习俗,一家人回到老张夫妇居住的房子中办理张某的后事。
因房子狭小,老张夫妇暂时搬到别处居住,准备待丧葬仪式结束后再搬回来。
谁知李某操持的仪式迟迟不见结束,老张夫妇心生疑惑,怀疑儿媳、孙子是想趁机将他们从房中赶出去,为此还和李某母子产生言语冲突。
老人心寒,想到儿子突然离世,自己又没房没钱,老无所依。
伤心气愤之下,将儿媳、孙子告上法庭。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纠纷最大的特点便是情与理相互交融,理越辩越明,可情却是难以割舍了断的。
在案情中,老张夫妇痛失爱子,世上最悲凉的事莫过如此;李某中年丧夫,维持生计变得压力重重。
老张夫妻、李某母子都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张某生前的财产是法定继承人可以分割的遗产,其中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比较复杂,特别是涉及到房产问题,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影响整个家庭关系的维系。
但是,家事纠纷本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简单的一纸判决不能解决所有矛盾,更需要各方当事人相互体谅、相互理解。
《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可以给这件事以启发。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在案情中,老张夫妇最担忧的是老无所居,李某母子最忧虑的是居无定所,在房子只有一间的情况下选择适用居住权,最能有效的让双方生活需要都得到保障。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和解决争议的办法。
依照中国传统的将财产留给后代的观念,双方可以协议小李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而在房屋之上为老张夫妇设立居住权,以法律作为依托让双方重拾信任、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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