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赵巧玲 律师|时间:2015-10-20|862人看过
前两天小区物业在各单元门内张贴了一则《招贤纳士》的启示,说小区不久前刚刚成立了居委会,希望各业主可以自荐或推荐有识之士参与居委会的管理,为小区建设建言献策。
本人看到后,感觉挺好,并自感符合条件,遂于今天上午前往自荐,踌躇满志、信心满满。
进得门来,说明来意,一位曹姓领导还算热情,握手、让座。
落座后,他没有问我的职业,只问我是哪个单元楼的,便开始寒暄起来。
寒暄中,他开始介绍本次招贤纳士的初衷和具体想法,说着说着,他话锋一转,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前两天来了一位律师,说他可以为小区业主提供法律服务,条件是腾出一间房来供他使用。
我一听,他这哪是为我们服务呀,这分明是要利用我们招揽他自己的业务。
”言语中透着愤懑。
“咱们小区还有业主是律师呀?”我有些好奇地问。
“有呀,有好几个呢,都到我们这里来过。
”
“他们也都是为了招揽业务?”
“那倒不是。
律师不在律师事务所里,跑到我们这儿来利用我们,这叫什么招贤纳士?”此时的他,脸上除了愤懑,就是对律师的鄙视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律师,这个曾被普遍认为神圣、高雅、正直的群体,已经变得市侩、庸俗和遭人鄙视了。
没什么可说的了,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吧。
临走时,曹领导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说了半天,我还不知道您的职业呢,您在哪方面有特长?”
我现在可不想告诉他我也是律师,那样的话,他也会认为我来是想利用他。
“啊,我。
。
。
我没什么特长。
。
。
。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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