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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几大常见问题

发布者:欧琼 律师|时间:2022-05-13|48人看过

一、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哪一方扶养?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满两周岁的子女,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由子女自己选择跟谁生活。

二、离婚时,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或帮助?

1,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2,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三、离婚时,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损害赔偿?

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四、彩礼能不能要求退还?

下面几种情况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五、夫妻一方私自出卖房屋如何处理?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只要符合三个条件,另一方就追不回这套房屋了:

1,购买方是善意购买;

2,支付了合理对价;

3,已办理不动产登记。

六、父母在双方婚前、婚内出资购买房屋,离婚时怎么认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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