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付平 律师|时间:2017-06-08|465人看过
相信大家都听过那则太阳与大风打赌谁先“脱掉”行人衣服的小寓言故事。
说到拆迁,大家常将注意力集中在防备“强拆”这样的形式上,却反而遭拆迁方钻空子,使用“诱拆”连环计,不知不觉中拿了更低更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却还不自知。
事后幡然醒悟,却也早已无力回天。
下面就让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带你一步一步拆穿这些名为补偿实为“诱拆”的谎言!
“诱拆”连环计第一招:
逐个击破之早签有补偿
曾经或正在面临拆迁补偿问题的读者都知道,拆迁方往往是红白脸一起唱。
口香糖塞钥匙孔、半夜扔砖头砸玻璃的强硬手段之外,往往还会有人拿着协议来进行“利诱”。
这种利诱往往打着“早签/早迁”奖励的幌子,告诉被拆迁人,如果早点签字搬走,拆迁方会提供高额的早签奖励,奖励有时甚至达到六位数。
这对部分被拆迁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款额,因此有些被拆迁人看到奖励金便头脑发热,当即签下补偿协议,还自以为占了便宜。
事实上,原本被拆迁人能够拿到的合法、合理的拆迁补偿可能比所谓的奖励金要高得多。
毕竟对既得利益者来说,羊毛总是出在羊身上!
面临这样的利诱,被拆迁人一定要保持警惕,如果自己察觉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却苦于不会计算补偿款,找不到切实的证据,一定要第一时间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求助!
但被拆迁人中也不乏不为芝麻丢了西瓜的清醒者,这时为了实现诱拆目的,拆迁方会使出“诱拆连环计”第二招:
内部分裂之你有特权
同一个拆迁项目往往不会只有一户被拆迁人,这就意味着被拆迁人很可能为了共同得到合理合法的拆迁补偿联合到一起,抵抗可能发生的“强拆”行为,相互坚定抱团取暖。
这对某些想从拆迁补偿中“捞油水”的拆迁方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于是“诱拆连环计”第二招便横空出世。
以律师行业为背景、红极一时的日剧《Legal High》(《胜者即是正义》)中曾有一个关于居民联合起来对抗开发商、争夺日照权的案例,为开发商做代理、以“为了钱什么案子都接”而著称的古美门律师便使用过这一招:
简单来说,就是拆迁方会单独找到某户被拆迁人,以“我只单独给你更多补偿”为条件诱惑被拆迁人签订明显不公的拆迁补偿协议,并怂恿被拆迁人说服其他被拆迁人签署协议,在逐个击破的过程中从内部分裂团结在一起的被拆迁人,瓦解阻力。
当被拆迁人被拆迁方这样的糖衣炮弹打晕,被忽悠着签下“不平等协议”之后,拆迁方便会乘胜追击,使出“诱拆连环计”第三招:
孤立心理战术之别人都签了
“诱拆连环计”第一招、第二招部署完毕之后,拆迁方便会开始部署第三招,找到听到一些似是而非的风声正犹疑不定的被拆迁人,告诉对方“别人家都已经签过协议,就剩你们家啦!”“再不签补偿可能比现在还要低了!”“这个拆迁项目是政府的重点工程,你再不签上面马上就会来强制拆迁了,到时候你再做‘钉子户’可是要吃官司的!”“现在签还是可以适当给你一些租房补助奖励的”“......”等等谎言,以此来突破被拆迁人的心理防线,被拆迁人在遭遇同伴“背叛”又担心再不签会“鸡飞蛋打”的担忧中,往往会被蒙骗着签下不合理的补偿协议,让不法拆迁人得逞。
诱拆到这里还不算结束,更有甚者,拆迁方会使出“诱拆连环计”中最让拆迁人事后懊悔不已的两则“计中计”。
“诱拆连环计”第四招:
骗的就是你之空白协议
用蝇头小利诱哄被拆迁人签署不合理的补偿协议之外,某些无良拆迁方还会使出更为过分的招数。
拆迁方诱哄被拆迁人签字时给出的协议凡是涉及补偿金额、补偿内容等部分都是空白的!
这时拆迁方会甜言蜜语继续哄骗准备签字的被拆迁人,以“因为私下给你补偿现在还不能写到明面上”,“你只要签了字,我保证你拿到的补偿只会比我们说好的多,绝对不会亏待你”等理由来说服被拆迁人。
但是被拆迁人只要签了字,拆迁人给出的一切未白纸黑字写明的承诺都是空的!但此时补偿协议上早有了被拆迁人的签字,等到被拆迁人迟迟拿不到说好的补偿而恍然大悟时早已是悔之晚矣,无力回天了。
“诱拆连环计”第五招:
消灭证据之协议都由拆迁方保存
且不说那些被威逼利诱着签订不公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就算是按照被拆迁人觉得心满意足的补偿方案签订了补偿协议,也不代表被拆迁人的补偿就尘埃落定万事大吉了。
无良拆迁方此时还可能在被拆迁人缺乏法律意识的情况下提出“协议都由拆迁方保存”的无理要求,为自己能够肆意修改拆迁补偿协议、避免被拆迁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创造机会。
即使以上计谋都被识破,被拆迁人的安置补偿问题就真的万无一失了吗?很遗憾地说,并不是这样。
无良拆迁方的圈套往往让手无寸铁的被拆迁人防不胜防。
京尚拆迁律师今天要为大家拆穿的最后一计可谓是拆迁方的“时间战术”。
“诱拆连环计”第六招:
时过境迁之规划有变
拆迁补偿协议中有很关键的一环,即使安置问题。
这也是补偿的一种形式。
老百姓常说的“安置房”或者“回迁”即属于这一种拆迁补偿的范畴。
但是即使拆迁方看似平和正常地提供了安置安排,被拆迁人也不一定能按时入住到说好的安置房内。
拆迁方给出的安置房往往不是被拆迁人可以即时入住的现房,而是“正在建设”、“马上开始建设”。
但被拆迁人左等右等,等来的结果很可能是拆迁方的一句“政策有变、规划变动,原本的安置房不建了、无法入住了”,然后提供给被拆迁人另外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安置补偿安排。
但苦于被拆迁人早已签署协议,又在等待回迁、搬入安置房的过程中散落到各地租房度过过度期,又经历了漫长的时间,想要团结到一起对抗出尔反尔的无良拆迁方更是难之又难!
因此,被拆迁人在签署补偿安置协议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签,补偿协议中的一切补偿条件只有能落到实处才能踏实。
但比起老谋深算的某些“惯犯”无良拆迁方来说,被拆迁人的力量始终都是极为薄弱的。
因此,被拆迁人一但发觉自己正在进入拆迁方的圈套,一定要第一时间找到专业拆迁律师,律师会运用丰富的办案经验与专业素养为每位当事人具体分析,提供切实有效的维权方案,避免被拆迁人不小心“中计”,丧失维权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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