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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协商律师质疑证据效力 减轻处罚故意伤害获刑9个月

发布者:周桅 律师|时间:2022-04-02|77人看过

恒略律师事务所刘立强律师最近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感悟和启发良多,辩护律师在与检察机关进行量刑协商时,必须要敢于质疑证据,准确发现、指出证据瑕疵,甚至请求非法证据排除,只有律师手握协商的筹码,才能在量刑协商时争取一个有利的量刑建议。

本案的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手持利刃于深夜入室将被害人扎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被告人曾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六级伤残,侦查阶段对王某进行了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经鉴定认为:王某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病性症状导致的辨认及控制能力障碍,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被告人家属委托律师时,案件正处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王某已被羁押7个多月,时间非常紧张,律师马不停蹄去检察机关进行阅卷,会见核实案件事实。

通过细致的阅卷,及时发现证据瑕疵,确定了量刑协商及辩护的思路。

本案两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均存在瑕疵,伤情鉴定显示皮肤缝合创口远大于伤口,且未提供缝合创口照片,也未作出合理说明;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中,是在王某已口服药物治疗数月之后进行的,无法真实反映案发时王某的真实精神状态。

根据以上情况,律师与检察官坦诚交流,提出疑点,表达出重新鉴定的意愿,为从轻处罚埋下伏笔,进而在量刑协商时占据主动地位,取得理想结果。

鉴于王某已被羁押7个多月,判处缓刑并不是最佳选择,于是量刑协商达成一致,王某认罪认罚,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为9个月案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检察机关尽快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尽快开庭。

本案从接受委托到一审判决仅用一个月时间,实现了判决生效后即刑满释放的效果。

(刘立强律师:1891192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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