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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精怀孕》是否应当支付抚养费及涉及的法律问题思考

发布者:刘琳 律师|时间:2021-11-04|181人看过

近日无意间浏览到一条外媒新闻,大概的内容是某国某酒店一名女清洁工在打扫酒店客房时,在垃圾桶发现了一个刚刚使用过的避孕套,从前台得知入住该房间的是一名年轻的帅气的富豪。

于是她将这个避孕套中的精液手动注入自己的体内并成功受孕,一年后顺利产下一名男婴。

随后该女子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富豪支付巨额抚养费。

经DNA鉴定,年轻的富豪确系男婴的亲生父亲,最后富豪选择与女清洁工协商“私了”,给了女清洁工一笔高额抚养费。

      本大状都不得不佩服女清洁工的这番神操作,给其点赞666!同时也引起了我对偷精这一社会偶发现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的深度思考:

     一、偷精是否构成盗窃

     众所周知,精子是由男性睾丸产生的,在射精时排出体外,如果温度等条件适宜,最长可在体外存活72小时。

虽然精子在生物学上也可以算是生命体,但在法律意义上仍为物。

富豪在射精后将用过的避孕套丢弃于垃圾桶之中,是抛弃其对精子拥有的所有权的行为,女清洁工将垃圾桶中的精液占为己有系捡拾抛弃物,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对于抛弃物,先占即取得物的所有权,即女清洁工享有富豪丢弃的精子的所有权,不构成盗窃。

   二、偷精生子索要抚养费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所规定的敲诈勒索罪在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须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如行为人不具有此种目的,或者索要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且行为人在客观上也未采取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则不构成本罪。

   本案女清洁工取得精子的所有权合法,依法通过法院要求富豪支付抚养费的行为方式和目的也合法,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虽然事实上因此可能会给富豪带来名誉金钱损失,但其通过法院这个渠道主张抚养费的方式完全合法,所以本大状认为,女清洁工不构成敲诈勒索,可称得上是一次不构成犯罪的“完美勒索”!

   三、偷精生子是否可以向生父主张抚养费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支付抚养费。

本案女清洁工需要对富豪系男婴生父进行举证(谁主张,谁举证),否则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在我国目前的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因对于基因样本的强制提供及相关人身权利的法律规定还不完善,故尚不能采取强制性的手段获取当事人的DNA样本,当事人自愿或者合法途径取得除外。

对此,遇到少部分“提上裤子就不认账”的渣男来说,女方也可就双方发生性行为的合理性进行举证。

对于男女发生性行为,目前科学上尚无100%安全的避孕方法,故双方应对发生性行为的后果有所预见。

本大状认为,如女方对发生性关系的事实已举证证明,男方拒绝进行DNA鉴定的,出于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可就此判决由男方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不利法律后果。

   在此,本大状再次善意提醒那些成功的男同胞们看好自己的精子库,洁身自爱,若发生不当性行为后注意善后,保护自己,爱护环境。

千万别“无中生有”,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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