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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真实性的举证责任在持有方

发布者:刘细梅 律师|时间:2019-10-31|737人看过

根据我国继承法,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那么,作为遗嘱继承的遗嘱持有人,在其他继承人提出异议,不认可遗嘱的真实性的情况下,遗嘱真实性的举证责任并不在对方,而在于持有遗嘱人。

根据《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23条:遗嘱真实性举证证明责任承担的原则,鉴定不能情况下举证证明责任如何分配?继承纠纷中,原则上应由持有遗嘱并主张遗嘱真实一方承担遗嘱真实性举证证明责任。

在因无法提供足够的鉴定对比样本而导致遗嘱笔迹鉴定不能情况下,如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鉴定对比样本而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案情确定由该方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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