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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无鉴定资格,鉴定程序违法 ,也不属于专家证人

发布者:郑方杰 律师|时间:2019-12-11|409人看过

丁某等6人非法采矿罪案案件情况简述: 2016年10月,丁某等六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形下,非法采矿共计4850.66吨,11月,丁某等4人明知他人无合法采矿手续购买金矿石207.75吨,我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案卷中看到岩矿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说明》中,含汞杂质,无法检测,下面市级地质大队无司法鉴定人资格,经鉴定人出庭发问,才得知鉴定人系本单位内部颁发的上岗证,进一步印证也根本不是专家证人,鉴定程序违法,没有刨除金粉的湿度,而且关键物证由于矿石已经被处理,导致无法重新鉴定,法院采纳辩护人观点,最终法院开庭后立刻取保候审,判处缓刑!办理案件心得:关于矿石的鉴定意见,一定要熟悉了解相关鉴定技术规范,寻找控方的证据矛盾之处,熟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才能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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