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在线预约

>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发布者: 律师|时间:2022-12-03|0人看过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以下五个方面:  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承揽合同一般在法律没有特殊要求情况下合同双方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为特殊主体。



        2.合同适用对象不同。



      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建设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



        3.合同形式要求不同。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订立建设工程合同还必须进行招投标;而承揽合同无此要求,书面、口头均可。



        4.合同内容不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内容,面窄但是专业性强;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内容。



        5.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不同。



      承揽合同的定做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而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以外,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