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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商标是办商标注销还是商标撤销呢?

发布者:柳惠 律师|时间:2021-09-10|67人看过

您的商标是办注销还是撤销呢?

多年前代理客户办理了一件注册申请,现在收到了商标局抄送我们的《撤三提供使用证据的通知》,我联系客户告知提供证据的事情,令我诧异的是,客户回答说:我知道,是我自己提的,因为我要用另外的公司注册这个名字,但标识设计不同,我不要这件商标了也不想办理转让,所以提了一个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我问为什么不办理注销呢,既节省费用(注销没有规费),又节省时间,客户说我不懂呀。

所以,我特意将【商标注销】【商标撤销】,以及容易混淆的【商标撤回】总结如下,供各位在企业经营中予以参考。

【商标注销】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终止。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无需向商标局缴纳规费。

【商标撤销】

1.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简称“撤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2.申请撤销成为通用名称的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无论是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还是申请撤销成为通用名称的注册商标,均需向商标局缴纳规费。

【商标注销】与【商标撤销】的区别:

1.申请主体不同

商标注销,是商标注册人对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商标撤销,是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2.是否缴纳规费不同

商标注销,不需要向商标局缴纳规费;商标撤销,需要向商标局缴纳规费。

3. 法律后果不同

商标注销,是商标注册人对自己无形资产的处分,提交注销申请后经商标局审核,权利消灭,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无效。

商标撤销,一般情况下是案外人对他人闲置的商标、或已经成为通用名称的商标提出撤销,经商标注册人提供证据或答辩、商标局审核后,决定注册商标是否予以撤销,针对商标局作出的是否撤销的决定,同时对撤销的双方当事人规定了救济的程序(撤销复审、行政诉讼)。

【商标撤回】

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之前,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可见,商标撤回是申请人对已经提出申请尚未获得核准注册的申请中的商标提出,而商标注销、商标撤三、申请撤销成为通用名称的商标是对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提出申请。

    当然,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节省成本、节省时间,我们还是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人来做商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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