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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未打转向灯撞上逆行自行车案

发布者:阳熙 律师|时间:2021-11-22|88人看过

【办案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人】朱琦,现为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介绍】2017年,甲驾驶汽车由西向南右转,但未开启右转向灯。

而事故另一当事人乙驾驶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两车相撞造成涉事车辆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乙受伤治疗。

2018年,乙因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该起交通事故经交通支队处理认定甲负主要责任,乙为次要责任。

甲认为该认定有失公允,故选择委托代理人。

自此开启了历经两年之久的复杂的诉讼之路。

【案情分析】2017年9月在事故发生后,乙接受医院的治疗后,病情平稳出院。

2017年11月,乙于康复训练中无明显诱因突发疾病,最终于2018年死于脑梗塞。

因为乙的去世,乙方亲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100多万元。

但乙的死亡时间和原因也是争议的焦点。

由于案情发生的过程中有较多变故,所以本案有些复杂,且其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三个领域,涉及多个程序,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因为是一起交通事故具有致人死亡嫌疑的案件,所以刑事方面历经拘留-批准逮捕-会见-取保候审,最后检察院按撤案处理。

由于认为未开启转向灯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甲的转向车速又是在规定范围内的。

调查出种种现场交通情况,甲除了未开启转向灯,无任何交通违规现象。

且未开启转向灯的行为只是轻微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因此认为乙的逆行行为应当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代理人对此申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由此进行了一系列的行政诉讼。

在民事诉讼法庭中,代理人诉讼思路清晰,提交了全面的相关鉴定报告与证据,以证明事故并不是造成乙死亡的直接原因。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认定乙的死亡与本次事故存在的是间接因果关系,结合鉴定报告和事故发生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法院酌情减轻了甲的责任,判定甲赔偿40多万元。

【结束语】面对如此复杂的案件,这就需要律师拥有非常强的综合能力,熟悉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程序性事务,从而帮助当事人灵活应对司法机关的各种要求和安排。

在调查取证、查阅案卷以及参加诉讼活动时也比普通公民更为方便,也具有更多的权利,更有利于案件或法律事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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