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宁岳峰 律师|时间:2022-02-05|78人看过
医疗广告内容项目表现形式有哪些?
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1.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1)医疗机构第一名称;(2)医疗机构地址;(3)所有制形式;(4)医疗机构类别;(5)诊疗科目;(6)床位数;(7)接诊时间;(8)联系电话。
(1)至(6)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2.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4)淫秽、迷信、荒诞的;
(5)贬低他人的;
(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7)使用解fang军和武jing部队名义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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