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彭宗高 律师|时间:2021-07-30|133人看过
魏紫涛、郗慧
一、什么是“一户多宅”?1、“户”,是指在农村行政区域内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形式的家庭,具有本村常住户口(寄居户除外)。
2、“一户多宅”是指一户占用超过法定面积的两处及以上宅基地。
二、“一户多宅”有补偿吗?法条链接??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即一户一宅。
但实际上,并不是只要宅基地多于一处就一定会被认定为违法占地,而是应当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认定。
如果因以下原因造成一户多宅,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给予补偿:合法的一户多宅情况
1、继承
继承的房子不算违法,农村的宅基地虽然不能够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发生继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这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是合法的。
2、宅基地买卖
宅基地买卖必须在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
如果多余的宅基地是通过和本村村民之间进行的交易获得的,则不应当被拆除。
3、户口迁回
有的人想将户口重新迁回农村,而迁回农村需要去申请一处宅基地,所以这种情况下也是合理的。
4.分户
有的人家里人口众多,随着儿女的婚嫁,宅基地面积越来越小,因此就需要分户,分户所获得的宅基地,是属于合法的。
5.宅基地总面积符合国家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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