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陶正国 律师|时间:2022-01-14|33人看过
“真坐不了飞机啦,我还钱!”
近日,滁州市凤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终本案件过程中执行干警巧用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在威慑下主动现身履行。
案情回顾
郑某系王某外甥女婿。
因做工程需要资金,郑某多次向王某借款共计750000元。
2018年1月,郑某向王某出具借条。
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多次催要,郑某仍然分文未还。
王某遂起诉至凤阳法院。
该案经凤阳法院审理并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郑某向王某分期偿还借款本金750000元。
履行期限届满后,郑某依旧无动于衷。
在多次催要未果后,2021年4月12日,王某到凤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对郑某财产调查时,执行干警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穷尽一系列措施无果的情况下,2021年8月25日,执行干警经申请人郑某同意,按照法律规定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但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郑某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的失信惩戒措施。
“法官,我要还钱!”
因被“限高”坐不上飞机,
被执行人郑某主动现身履行义务
“叮铃铃…叮铃铃…”
近日,一通电话打进了执行办公室
执行干警像平常一样
快速拿起了电话
执行干警:你好,这里是凤阳法院执行局!
被执行人:法官,我是郑某,我要把欠王某的钱还了
执行干警:郑某,愿意还钱是好事情,你来法院当面谈!
被执行人:好的。
2022年1月6日,被执行人郑某委托的律师来到凤阳法院,积极与申请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场给付王某借款本金100000元,剩余欠款分期分批给付。
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
当事人有时候会听到“终本”一词
那么,什么是“终本”
是否“终本”后案件法院就不再管了
“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做些什么
执行法官对“终本”案件又有什么高招
01什么是“终本”?
“终本”指的是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这两类案件,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
02为什么要“终本”?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工商股权、证券、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支付宝账户、财付通账户、公积
金账户等财产登记信息。
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虽然能够查到财产,但是该财产暂时无法处置。
在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后,仍无结果。
此时,人民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03什么叫财产不能处置?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四条,所谓财产不能处置,指的是:(1)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法定程序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抵债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又不能对该财产采取强制管理等其他执行措施的;(2)人民法院在登记机关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船舶等财产,未能实际扣押的。
04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吗?当然不是!
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
“终本”后,法院对“老赖”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院每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
因此,“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老赖”的放纵,在“老赖”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追究到底!
05终本后申请人可以做什么?
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
例如:被执行人的实际居住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所在位置;被执行人出租自己名下的车辆、房屋等财产获取的收益;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逃避执行的行为等。
对于申请执行人无法自行调取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调查与执行相关的证据资料。
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的,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核查属实,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恢复执行不受两年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申请人在与被执行人的民事往来中,对被执行人的生活状况、经济状况有一定了解,申请人积极提供线索,能够使执行法官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迅速、有效地办理执行案件。
来源:凤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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