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哪些情形可请求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5/10 0:00:00 69 人看过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关于劳动者哪些情形可请求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哪些情形可请求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1、可请求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

(2)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

二、职业病申请诊断时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职业病诊断需要综合患者的职业接触史、既往病史、临床表现、实验诊断结果等多方面资料进行判定。所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具体包括:

1、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书面材料;

2、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职业病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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