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为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鞍山市实际,制定本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双方
1. 甲方(出租人):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乙方(承租人):指承租房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房屋基本情况
3.1 房屋地址:位于鞍山市XX区XX路XX号。
3.2 房屋面积:XX平方米。

鞍山市房屋租赁合同:转租指南 图1
3.3 房屋用途:住宅。
3.4 房屋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个月。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人民币XX元整(大写:XXXX元整)。
4.2 支付方式:每季度预付,每次预付XX元整(大写:XXXX元整),共计XX个季度。
4.3 付款时间: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每季度末日前XX个工作日。
房屋使用及维修
5.1 乙方须合理使用房屋,不得私自拆改、破坏房屋结构,不得擅自侵占房屋。
5.2 房屋租赁期间,因房屋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甲方负责维修,乙方负责承担维修费用。
5.3 房屋租赁期间,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迁离房屋。
合同解除
6.1 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未提出异议,则自动续租,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个月。
6.2 若乙方提出异议,双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XX个工作日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确认书,否则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XX个工作日迁离房屋。
6.3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说明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鞍山市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