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家违约,法院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张仁藏律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5/3/8 11: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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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 (郑重声明:为了保护客户隐私,本文使用化名)2009于9月6,李明通过链家经纪公司联系刘强,签字《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经纪人成交版),同意购买朝阳区百子湾路5栋2302单元房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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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 (郑重声明:为了保护客户隐私,本文使用化名)2009于9月6,李明通过链家经纪公司联系刘强,签字《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经纪人成交版),同意购买朝阳区百子湾路5栋2302单元房屋,成交价为250 百万。合同明确规定了房屋交易的付款金额、付款时间和交易方式。当日,李明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购房定金10万元。 2009、9、15月,买卖双方在链家代理网上签约。但由于房价飞涨,2009、10、5月,卖家通知李明,由于签合同的原因,没有取得情人的同意,所以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并声称愿意双倍返还定金。由此引发了二手房买卖纠纷。李明先生找到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张仁藏律师。经过详细、专业的解释后,李先生决定委托张仁藏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办案流程】接受李先生的委托后,我们的律师首先通过电话录音协助委托人收集对方妻子知情并同意出售涉案房屋的证据。其依法配合法官从农行朝阳分行取得了刘强的妻子《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并改正了合同中的瑕疵;由于该房屋已经办理了网上签约手续,因此该房屋的销售不能以一房两房的方式实现,同时,该房屋的销售合同具备了履行条件。 综上,我们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体现,合法有效。对方基于各种原则拒绝履行合同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应当受到法律的禁止;作为守约方的委托人,相关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此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还强调要“制裁恶意违约行为,保护购房者利益”。 “共同维护诚信市场交易秩序”。故客户的主张合理合法,应予支持! 【法院审理】
经审理,朝阳法院采纳了张仁藏律师的意见,依法裁定双方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案件处理概要】本案为二手房销售纠纷案件。当房价持续上涨时,卖家在利益的驱使下,趁此要求解除合同,往往会严重损害购房者的利益,扰乱正常的交易秩序。因此,张仁藏律师建议大家在购房时仔细查看合同,并将相关条款尽可能明确。最好选择专业律师陪同购买。避免纠纷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张律师建议】二手房交易流程较长(包括资金监管、房产赎回、抵押申请、过户、转抵押、交接等繁琐手续),涉及的环节较多主体(买方、卖方、中介机构、担保公司、银行、公证处、国土房产局等),法律关系复杂(需要签署房屋销售授权书、房屋购买授权书) 、预约销售合同、资金监管协议、抵押担保服务合同、正式销售合同等文件),风险无处不在(媒体频频报道可见),全程委托律师参与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买卖双方来说无疑是明智的选择! 其实很多时候,签订合同或授权书就可以完全避免风险。然而,在纠纷发生之前,人们却忽视了这一点,错误地认为只有提起诉讼才能避免纠纷。你应该找律师。签订合同时不需要请律师。这将埋下麻烦的根源。一旦发生纠纷,你会后悔的!为提高防范意识,规避风险,化解纠纷,张仁藏的二手房律师团队不仅专职代理二手房诉讼、仲裁纠纷,还为买卖双方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陪伴买卖双方卖家。目前,该非诉讼业务量日益增加。而且还有赶上诉讼案件的潜力!欢迎广大买家、卖家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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