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其中拆迁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强制拆迁,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让我们来看看来自的什么时候可以实行强制拆迁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时候可以实行强制拆迁
(1)是申请强制拆迁必须提供的七个要素。
(二)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除。
(三)拆迁人未按照裁定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提供的安置房、周转房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实施强制拆迁。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时,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5)严格依法行政强制拆除。
二、强制拆迁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
该条规定,强拆被征地房屋应当由相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人代会常务委员会修订,于2007年8月30日由胡锦涛总统第72号令发布实施。这也是法律规定,比行政法规更有效,所以从时间上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到期日应为2007年8月30日颁布并实施胡锦涛总统令第72号法令的时间。国务院2001年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新颁布的法律不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法律(例如第64条和第79条),它已经被非常明确地废除了,应该停止。它在国家《人代会公报》中颁布和实施,也就是说,它是向中国人民颁布和实施的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在拆迁规划的过程中,会更加人性化,会更加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除非绝对必要,否则不能强制拆除。
以上就是带来的《什么时候可以实行强制拆迁》的全部内容。强制拆迁应当优先考虑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情形。如果你有更多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解答。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