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宁夏新闻广播FM106.1《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在身边》第88期节目,又如期和大家见面了,本期节目特别邀请到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田雨果律师做客节目。
本期话题: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帮你多拿多少钱?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好、田律师好,欢迎做客本期节目。前不久,在手机和网络上铺天盖地的都在宣传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对于老百姓来讲,大家对这种可能会对自己钱包造成重大影响的政策,不自觉的就会颇感兴趣,并且迫切的想知道,到底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跟普通上班族有什么关系?今天我们就邀请到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的田雨果律师来跟大家一起聊聊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的内容。
田律师:主持人您好,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国务院日前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从明年起,纳税人将获得更大幅度的减税优惠政策。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所谓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专有名词。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通俗的说,如果你有上述这六项支出,均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予以扣除。
主持人:那么专项附加扣除又和上班族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呢?
田律师: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上班族应纳税所得额是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我们刚才所说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你可以扣的专项附加扣除越多,你交的个人所得税就越少。所以对于每个上班族来说,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就相当于多发了6个“红包”。
主持人:了解了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后,大家一定想问:是不是只要发生了这六项费用,就可以扣除了?比如说,我是不是只要有住房贷款,利息就可以进行扣除。我孩子上的辅导班是不是也可以作为子女教育?我给自己报了一个成年人绘画兴趣班,是不是也能作为继续教育予以扣除呢?
田律师:首先在这里要进行说明一下,这六项扣除都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不是说只要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和赡养老人,所有发生的费用都能进行扣除,下面就逐条的给大家介绍一下这六项费用扣除的具体规定。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是指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则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和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专、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同时需要提醒的是,父母是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一旦选定了扣除方法,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是不得变更扣除方式的。如果纳税人有两个孩子,且接受上述教育,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可以翻倍的。
主持人:现代社会是一个终身学习的社会,根据前面提到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所以成年人的继续教育,也可以按月或者按年进行扣除。但是不是说所有的继续教育,都可以作为专项扣除,是这样吗?
田律师:是的没错。只有两种继续教育才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一种是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比如工作以后就读研究生的教育支出;或者申请在职的第二学历的教育支出,这些都属于学历(学位)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期间可以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比如我就读了一个在职研究生的课程,从入学开始,五年都没毕业,也只能扣除4年(48个月),超过48个月以后,就不能再申请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了。
另一种是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比如我通过考试取得了一个注册会计师或者律师资格。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就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不是按月扣,而是按年,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除了这两种继续教育,其他继续教育,比如说绘画、书法这类的兴趣班的继续教育都不可以作为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
主持人:相信大家也听明白了,那么这次《暂行办法》中还规定了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医保问题,那就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其具体规定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的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80000元的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对于这条该怎样理解?
田律师:其他5种专项附加扣除全是定额扣除的方式,也就是规定了具体的扣除数额。比如子女教育,每1名子女就是每月1000元;学历继续教育就是每月400元。不管你实际发生的费用是多少。但是大病医疗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举个例子:某人在一年内扣除医保报销部分,还需要自付2.5万元,那他可以将超过1.5万元的1万元作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扣除医保报销部分还需要自付10万元,超过1.5万元后,还剩8.5万元,那最多也只能按8万元扣除。
大病医疗和其他专项附加扣除的区别是:大病医疗只能在第二年的汇算清缴期间(第二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扣除,而不是像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一样每个月都可以申请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应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有一方发生大病支出,夫妻两个人谁扣除都可以(只能选一个人扣除);未成年的孩子发生的大病医疗,也可以由其父母中的一方进行扣除。但是父母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不能由子女进行扣除。
主持人:对于众多贷款购房者来说,每月的房贷也是家里的一笔开支。作为占据上班族的一项重要费用,新个税还规定“首套贷款利息支出”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这块的内容您给大家介绍一下。
田律师:这对于众多贷款购房者而言确实是一项不错的政策,具体规定为: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支出,偿贷期间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需要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主持人:住房相关支出是老百姓的第一生存支出,如果没有贷款买房,只是租房,相应的住房租金也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因为中国各城市之间的经济水平相差很大,住房的租金也有很大差异。所以住房租金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唯一按城市不同而分档扣除的支出。
田律师:如果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按城市不同进行分档扣除,具体为: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扣除;其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没有1100元的标准扣除;其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的标准扣除。
同时还需要提醒的是,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的,各自在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可分别进行扣除。并且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主持人:最后一点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暂行办法》中还规定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田律师:“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支出也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新个税再次说明了“家有一老,好有一宝”。赡养老人支出,是指赡养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年满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就是每月2000元;独生子女,可以一个人每月扣2000元;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只能和兄弟姐妹共同分摊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主持人:谢谢田律师的解答。此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出台,是社会价值观及民生关注的反映,使民众看到了中央对诸多现实生活难题的政策性眷顾。民生所求者,无非是收入更高一些,负担更少一些,这样才会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今天的《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在身边》节目就讲到这,感谢田律师作客我们节目。
律师简介:
田雨果律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家事和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委员、刑事业务法律事务部委员。
业务专长:各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知识产权、刑事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