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审理驳回行政复议一案(一)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11/9 11: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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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由本所 汪庆丰 律师、 陆迦楠 律师代理的原告牛xx诉被告易县人民政府、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易县高村镇人民政府,请求撤销驳回行政复议一案,将于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在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原告于2019年3月26日收到被告易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易政复决【2019】xx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驳回了原告的复议请求。
开庭公告:由本所
汪庆丰律师、
陆迦楠律师代理的原告牛xx诉被告易县人民政府、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易县高村镇人民政府,请求撤销驳回行政复议一案,将于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在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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