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开发商纠纷,和开发商有纠纷应该怎么做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10/22 1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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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是指相邻的两个或两个房地产之间的关系,以及对房地产的占有、收益和使用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房产使用者使用房产,影响了他人的采光和交通权,就需要侵犯邻接权。开发...
相邻关系是指相邻的两个或两个房地产之间的关系,以及对房地产的占有、收益和使用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房产使用者使用房产,影响了他人的采光和交通权,就需要侵犯邻接权。开发商与业主的纠纷案件是怎样的?以下是开发商与业主纠纷案的解答
张先生在xx区拥有一栋三层楼房。2007年,房产局发布拆迁公告,张先生的这栋楼被纳入拆迁范围。然而,由于未能与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开发商在该建筑旁边新建了一栋建筑。现在,开发商以需要建住宅墙为由,开始在距离张先生的建筑不到20厘米的地方建墙。这堵墙不仅没有照亮张先生的大楼,而且还封闭了进出的道路。不过开发商方面,对此,张老师致信律师询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就此问题,结合相关法律知识,提出以下法律意见:
首先,开发商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房屋所有人张先生的相邻权益。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而言,在相邻房地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之间,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接受一定的限制,以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邻接权本质上是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其次,张先生有权要求开发商停止修建围墙,拆除已经修建的影响房屋采光和交通的围墙。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房地产的相邻各方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现在开发商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张先生的采光和路权,他有权要求开发商停止侵权,排除障碍。
但需要注意的是,邻接权不能过分提倡,否则会侵犯相邻房产主的权益,只能在满足采光和交通需要的条件下提倡邻接权。
因此,张先生应尽快与开发商协商,以满足张先生建筑的照明和交通以及开发商修建围栏的需要。如果协商不成,张灿先生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解除和维护他的邻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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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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