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无实”的董事、高管是否负有忠实义务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10/10 11:11:24 14 人看过
作者:隆安深圳  徐鸿鹏 引言 现代公司治理模式中,尤其是大型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是其显著特征。享有公司经营权的...

引言

现代公司治理模式中,尤其是大型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是其显著特征。享有公司经营权的董事、高管(下称“董高”)是理性自利的,在他们享有经营权、为公司提供服务过程中,如何框制住他们的自利性,更好为公司服务呢,公司法规定了其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近年来,董高违反忠实义务案件持续攀升,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徐子良等人的总结[1],该院2010年审结涉及董高忠实义务案件仅为2件,2016年增长为39件,增幅十分明显。在公司治理结构愈加规范,公司股东维权意识增强后,此类案件必定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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