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律师挪用公款的追诉时效从哪些时候开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10/5 11:10:21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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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的追诉时效何时才能转化为相关法律知识科普】挪用公款不仅是对公司的不负责任,也是违法犯罪行为,为了自己的贪婪和一时的快乐,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和诚信。你知道挪用公款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吗?以下,由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小编进行知识相关的解答,请消除混乱。
挪用公款的追诉时效从哪些时候开始起算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依照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由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的,犯罪追诉期限自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仍不偿还的,犯罪追诉期限自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自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相关法条:
我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计算的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的,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挪用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属于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能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将救灾、应急、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灾资金挪作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进行自己的私人活动,且挪用公款数量较大的,三个月内未归还的,犯罪追诉期限自挪用公款罪之日起计算。以上是关于挪用公款的追诉时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法律知识。如果有挪用公款的法律咨询,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通过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上咨询。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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