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牟某向吉林省公安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 【详情】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9/11 11:07:08 16 人看过

吉林省牟某向吉林省公安厅申请国家赔偿案



委托人:牟某

委托事项:对吉林省公安厅十年前超额查封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被申请人:吉林省公安厅

结果:吉林省公安厅已初步同意赔偿

承办律师:王殿学 吴迎成


一 基本案情

2004年,吉林省公安厅对涉嫌偷税数百万元的牟某查封2400余万元 2005年8月5日,吉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以偷税罪判处牟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并处罚金250万元。案件当时已结案,牟某将所欠税款全部缴纳。但是吉林省公安厅查封的钱尚有2020万元一直不退还牟某本人。


二 律师意见 

该案属于刑事国家赔偿案件,吉林省公安厅的超额扣押,导致牟某公司停产,无法偿还银行贷款,应该按贷款数额进行国家赔偿,并赔偿公司停业等直接经济损失。

三 案件进展

已向吉林省公安厅正式递交国家赔偿申请,吉林省公安厅已初步答应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正在进一步协商。


标签: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我国的拆迁安置房有房屋产权证吗?能够进行买卖吗?
从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详情】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8修订)
特邀律师:
邓琼泉律师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