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就业帮扶,促进脱贫人员稳定就业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8/21 11: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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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切实促进脱贫人员稳定就业脱贫攻坚,坚决落实“四不”总体要求,确保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劳动力、服务措施“四稳”,重点抓好“五个一批”持续增加脱贫人员就...
2022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切实促进脱贫人员稳定就业脱贫攻坚,坚决落实“四不”总体要求,确保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劳动力、服务措施“四稳”,重点抓好“五个一批”持续增加脱贫人员就业机会,脱贫人员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一是加强劳务合作,实现一批出口。进一步完善跨省、省内劳务合作机制,搭建劳务合作信息平台,加强输入地和输出地人员、岗位信息的有效对接。重点推进京蒙劳务合作,充分发挥北京帮扶和当地资源优势,积极创造新的就业增长点,带动群众脱贫就近就业。截至7月底,通过京蒙劳务合作,已帮助5.46万名农牧区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其中脱贫3.88万人;进京就业3113人,其中脱贫1529人。
二是升级扶持工坊,吸纳一批人。制定颁布《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帮扶车间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支持发展前景好、就业机会强的作坊做大做强,延伸产业链,扩大生产规模,为更多、更稳定、更高水平的企业提供更多、更稳定、更高水平的服务。为脱贫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优质就业机会就在您家门口。截至7月底,全区已开设就业援助工场207个,吸纳脱贫人员2773人;在重点县开办就业援助工场50个,吸纳就业1504人,其中脱贫559人。
三是组织一批开发工程项目。紧密结合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重大行动,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模式,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实现就业增收和乡村发展并重。
四是支持返乡创业。继续推动贫困地区返乡创业健康发展,加强返乡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优化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培养一批返乡创业领军人才。致富,促进创业创造就业。上半年,建成农牧民返乡创业园区(孵化基地)53个,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5亿元,扶持创业者827人,吸纳就业1630人。
五是统筹安置一批农村公益岗位。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支持各地根据人居环境改善、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需要,合理有序扩大农村公益岗位规模。坚持“一人一岗、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支持已脱贫的弱半劳动力劳动力,确保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和收入。已脱贫。截至7月底,全区公益性岗位已有2.29万人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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