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 网络犯罪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8/18 11: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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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为广告、促销、支付结算等提供协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或者为广告、促销、支付结算等提供协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明知”的认定】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协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有相反证据的:
(一)经监管部门通报后仍实施相关行为的;
(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专门针对违法犯罪提供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和帮助;
(五)经常采取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利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逃避调查的;
(六)为他人逃避监管、逃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的;
(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知情的情形。
【情节严重的认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并协助他人实施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犯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项规定。 “情节严重”:
(1)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
(三)以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五)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的;
(六)被救助人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严重情节的。
有前款规定的行为,因客观条件确实无法核实被帮助人是否构成犯罪,但相关金额合计达到标准五倍以上的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或者原因特别严重,造成后果的,应当以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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