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因将住宅改造成不良妇女“卖淫所”而被判刑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8/17 11:15:36 23 人看过
本网报道(陈丽玲、徐云霞)两人有预谋、有组织地提供卖淫场所并从中获利。他们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10月12日,广西屏南法院依法判处陈平、黄兴明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

本网报道(陈丽玲、徐云霞)两人有预谋、有组织地提供卖淫场所并从中获利。他们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10月12日,广西屏南法院依法判处陈平、黄兴明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赃款130元被没收,上缴国库。 。

2014年7月至11月,被告人陈平、黄兴明在屏南县丹竹镇黄兴明住处为卖淫妇女提供7间装修好的小房间从事卖淫活动,并向卖淫妇女收取租金。费用和床位费。 2014年11月21日上午,公安机关将王某等6名从事卖淫活动的人当场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陈平、黄兴明对上述事实均无异议。

被告人陈平、黄兴明结伙,为他人提供卖淫场所、设施,以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触犯刑法,已构成容留卖淫罪,应依法惩处。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我国的拆迁安置房有房屋产权证吗?能够进行买卖吗?
从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详情】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8修订)
特邀律师:
邓琼泉律师

邓琼泉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在职(函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邓琼泉律师是邵阳市的品牌律师。 作为品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作为品牌律师,做事先做人,应以诚信为本。二,作为品牌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