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人员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8/17 11: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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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作为本单位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从另一个单位借调人员而不改变隶属关系的情况。较为常见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作为本单位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从另一个单位借调人员而不改变隶属关系的情况。较为常见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人员短缺问题而从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或存在于企业之间。企业集团内部的业务指导、技术指导交流和人员交流。
在COVID-19疫情防控期间,用工短缺企业与用工过剩企业之间实施的“共享用工”,自发调整劳动力剩余和空缺,是一种劳动力借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但“共享用工”并不改变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所有权
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他单位长期借调的人员、有偿上学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贷款和就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可以经双方协商变更。借调企业与原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书面借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借调协议应载明借调人数、借调事由、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员工社保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富余职工、长期休假、长期病假、借调、带薪就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继续由原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缴付保费的期间将作为缴费期间计算。
工伤责任
职工在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的,原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协商赔偿方式。
劳动争议管辖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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