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1:林权纠纷怎么办?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8/4 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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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森林法》第17条的规定,单位之间发生森林、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森林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纠纷,由当地县级、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
根据《森林法》第17条的规定,单位之间发生森林、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森林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纠纷,由当地县级、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林木、林地权属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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