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贷款申请获批准后的方式。这确保了“第一自住房屋”和“第二(含)以上房屋”的识别。
《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对第二组的定义如下:
1。抵押贷款的数量根据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确定;
2。对于已使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房的家庭,如果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可遵循首套房贷款政策,但借款人应提供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他则作为第二套住房贷款实施;
3。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