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是人工智能的重要应用,在为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人脸识别”的技术应用所带来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滥用“人脸识别”技术更是引起社会各界的持续高度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2021年8月1日起实施。该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个人信息司法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司法举措。
北京朗诚律师事务所对该司法解释的有关亮点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解读,并对经营者在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合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