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人格权侵害禁令?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7/5 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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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997条创设了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其功能在于预防和制止侵害人格权的行为,将救济和预防相结合,通过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持续实现对被侵权人及时有效的保护。《民法典》第997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小金办案——个人恩怨未解决,抖音信访双重“施压”!近日,金网科律师承办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我们在诉前申请了人格权侵害禁令,一起通过本案体会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
《民法典》第997条创设了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其功能在于预防和制止侵害人格权的行为,将救济和预防相结合,通过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持续实现对被侵权人及时有效的保护。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小金办案——个人恩怨未解决,抖音信访双重“施压”!
近日,金网科律师承办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我们在诉前申请了人格权侵害禁令,一起通过本案体会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吧!
小刘因个人恩怨未解决,反复提起信访,并在抖音持续发布不实信息,侵害张先生的隐私权等人格权,张先生先委托我们发送律师函,小刘收到后虽删除抖音动态,但未停止信访脚步。随后我们准备提起诉讼,从立案到作出判决,小刘的侵权行为将一直持续,有无办法能先让小刘停止侵权呢?我们依据《民法典》第997条规定,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三个工作日后开庭审理,开庭情况记录如下:
?询问发送律师函的前因后果,双方的关系,从事的职业等。
:我方从发送原因、有无原件、是否签收、主要内容等方面回答。
?如何确认抖音账号主体就是小刘本人?
:小刘于律师函签收后15分钟立刻发布一条针对性抖音,时间和内容均与律师函对应。内容大意为:“谁泄露了我的举报?我向信访局反映张某xxx问题,为啥收到了他寄给我的律师函?”由于此时尚未进入诉讼程序,无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暂时无法确凿地证明账号主体。
?如何得知被申请人身份证号?
:双方是同学关系,学校曾收集过在校学生的身份证号,并发送在班级群让同学们核对,查阅群聊记录就可获知对方身份证号。
?通过什么方式侵害人格权?为什么双方存在矛盾?
:通过恶意信访和发布侵犯人格权的抖音动态两种方式。小刘曾表示,认为张先生欠自己钱,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施压”,逼迫张先生支付自己上述费用,还希望上述方式能让张先生失业。
最后,法官表示,人格权纠纷案件每年受理量较少(通过本案案号可知,北京某基层法院今年受理量仅两位数),证据的证明标准高于人身安全保护令。考虑到本人格权侵害禁令有被驳回的风险,我方决定撤回申请。如裁定驳回将送达小刘,成为对方在后续诉讼中的有利证据。
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是《民事案由规定》中非讼程序的案由之一。可单独适用,不以起诉为前提,也可在诉前或诉讼中提起。在诉讼中提起人格权侵害禁令更容易获得支持的裁定,因为已经查明的事实可直接作为对方侵害人格权的证据。
提交《人格权禁令申请书》中和对方侵害人格权的证据,在《人格权禁令申请书》中,申请事项为“禁止被申请人做出任何有损申请人人格权的行为”;事实与理由需写明被申请人实施的侵害申请人人格权的具体行为,属于符合《民法典》第997条规定的情形。
适用于侵权之诉的管辖规定,在信息网络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为网暴受害者维权提供了便利。《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5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由法官组织申请人单方参加,但作出的裁定需送达双方,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的风险在于,如裁定驳回将成为对方在诉讼中的有利证据。可根据开庭审理情况评估结果,及时决定是否撤诉。在北京某基层法院,法官表示,人格权侵害禁令的审理期间为3天。
分别有依申请准予撤诉;不符合发出停止侵害人格权禁令的条件,裁定驳回;裁定不符合发出停止侵害人格权禁令的条件禁止被申请人实施侵犯申请人人格权的行为三种结果。
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申请人可自收到裁定之日起5日内向原审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如法院作出禁止被申请人实施侵犯申请人人格权的行为的裁定,被申请人对该裁定不服,也可自裁定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证据不足,如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不及时制止将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将驳回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第6项规定,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在无锡市某法院针对被申请人违反人格权禁令的行为,开出1万元罚单,为“按键伤人”付出应有代价。
申请主体、违法可能性、作出禁令的紧迫性,以及利益平衡、诉讼请求范围等。
典型案例——抖音大V公然网暴他人40次,诉讼后仍未停歇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近日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在网暴案件中可适用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
本案是北京互联网法院院作出的首个人格权侵害禁令,对诉讼中持续侵权的行为人作出了人格权禁令,入选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七起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之一。
“过去一年中,被告张某使用其拥有40万粉丝的网络账号直播40余次,发布针对李某的视频,其中含有大量谩骂和人身攻击言辞。引发网民围观,跟进评论、嘲讽、诋毁。同时,张某还组建粉丝群,煽动他人辱骂李某。李某据此向法院提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诉讼。案件审理期间,经法庭释明后,张某仍每晚定时直播,继续针对李某发布相关侵权言论,并公开李某身份证号码。近日,李某向法院提出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997条规定,结合已查明的事实,张某在法院作出判决后,继续实施侵犯人格权的行为,判断其正在实施侵害行为且将继续实施的可能性较大。且涉案直播视频播放量较高,如不及时制止,将极大增加维权负担,很可能导致侵权影响范围、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综上,法院裁定张某立即停止在涉案账号中发布侵害李某名誉权的内容。
在互联网时代,造谣成本低,信息传播快,“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的情况时常发生,如不能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将给被侵权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及时适用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能及时有效地保护被侵权人的人格权,给“按键伤人”者精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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