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海事法治圆桌会议在京召开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7/1 1: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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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主办,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承办的“第二届海事法治圆桌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主要讨论了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相关立法和实务问题。来自立法机关、司法系统、政府部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仲裁机构、相关企业和律师界的六十余名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
本所主任杨文贵律师应邀列席会议。杨文贵律师认为在修订《海商法》时增加“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一章非常有必要,但建议增加这一章的内容细化,要兼具前瞻性和实用性,如果仅仅是将国际公约的内容照搬进来,就没有太大的意义。此外,杨文贵律师还强调由于HNS公约还未生效,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中国也不会加入该公约。同时,通过船舶在我国沿海运输的有毒有害物质总量和种类有多少、HNS的基金如何征收、基金是和现有的油污基金共用还是单独设立基金都未进行过立法前的详细调查;在国际保赔协会所属成员协会不会提供蓝卡的情况下,如何解决蓝卡和直诉保险人的问题,是否可以接受保赔协会的入会证书作为蓝卡的替代等问题都未得到解决。故建议在此次修法中无需增加HNS的相关条款,以避免出现类似内河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法律颁布多年,要求船舶提供蓝卡的规定却一致无法实施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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