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与社科院法学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1-09-30


2011年9月30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与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李林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法学所副所长冯军、所长助理冀祥德参加了协议签字仪式。
德恒与法学所有着长期的友好交往。经平等协商,双方决定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等领域进行更深入的合作。合作内容包括:1.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从2011年起在法学所设立“德恒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法学所就读的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2.法学所与德恒共同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作培养博士后;3.法学所聘请德恒律师担任法学系兼职教授或研究生导师,与法学所研究生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培养;4.共同建立德恒高级法学论坛;共同开展高端法政人才培养等等。
双方都表示要精诚合作,进行优势互补,通过“战略合作协议”,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端法律人才。
协议签署后,王丽主任出席社科院法学所法学系2011级研究生开学典礼并发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