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4/5/28 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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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给予补贴。(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房屋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也要按实际损失价值进行补偿。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相关阅读:承诺书及意向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律师答:承诺书是一种单方行为,往往是一方要求另一方必须作的时候,承诺的内容有可能是违法的,有可能不违法,是强加给另一方的义务和责任。很多拆迁方会把承诺书作为签订正式的拆迁协议的一个环节,但其不具备正式拆迁补偿协议的效力,拆迁户由于不懂法,往往会误认为承诺书就是拆迁补偿协议,从而出现大量的信息误导。同样的道理,意向书也是签订补偿协议的一个环节,和承诺书表达的意思差不多。因此并不具备正式拆迁补偿协议的效力,需要万分警惕的是,签订了承诺书及意向书的拆迁户,很容易被不法拆迁方作出很多有意识的引导,从而使拆迁户和拆迁方更容易达成正式的拆迁协议,往往很多拆迁户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稀里糊涂签订了正式的补偿协议,而导致后悔不迭。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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